穿到唐朝破案 第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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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体的衣服包裹住他精壮的身材,因为有点热而敞开的衣领,锁骨上的皮肤一片冷白,再往上看,喝汤滚动的喉结,微微冒汗,几分禁欲气息。
  他的气质偏粗旷却不粗糙,卓越清隽,如山间翠竹,帅得不似人间。
  本朝民风开放,富贵人家的女子会招买男宠,听说太平公主就有豢养面首的爱好。梁柏这样皮相的男子,如果愿意入赘世家,绝对能过上大富大贵的生活。哪还用整日在肮脏的大牢跟死囚打交道,与她一个“抄书女”蜗居在此。
  难得的是也不恃貌而骄,不拈花惹草,温柔体贴,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真是捡了个大漏!
  糟糕,心跳加速了!
  啊啊不可以!她立马打住自己的邪念。
  欧阳意脑内开车,梁柏吃完起身:“我去洗碗。”
  啊,真的好撑,都快站不起来了。
  梁柏洗刷刷回来后,看见桌上摆出文房四宝。
  书香门第的出身倒和现代的欧阳意家十分契合,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耳濡目染,一颦一笑都带着温雅气质,梁柏见过她抄的书,一手隶书端庄工整,就像她的缝合术一样整齐。
  这年头像她这样人淡如菊的优雅女子,实在不多了——当然某些时候除外。
  梁柏再次感恩自己的运气,不过在欧阳意看到他时,立马收起欣赏的目光。
  因为相亲时,他对欧阳意说:
  我、不、识、字!
  “意意这么晚还要练字吗?”
  欧阳意抬头,冲他露出温婉的微笑:“抄书馆来了批新的单子,几个字我一直写不好,给我半个时辰练练。”
  “我给你磨墨。”
  “好啊好啊。”
  什么叫骗人面不改色,什么叫假话张嘴就来。
  她的汉子就是这么帅,这么好骗!
  片刻,墨也磨好了。
  “有劳夫君。”欧阳意甜甜道。
  梁柏摇摇头,表示只是举手之劳。
  欧阳意提笔蘸墨,却在落笔前,抬头看丈夫。
  一双杏眼朝他眨巴着,梁柏又慌了。
  不懂装懂最讨人嫌,人家要开始挥毫了,作为“不识字的文盲”实在不适合赖在这里,梁柏很识趣道:“太饱了,我出去散散步。对了,隔壁街卖杨梅汁,记得意意喜欢吃杨梅,我去买些回来?”
  说完,故意打个饱嗝,以印证真的要出去散步消食。
  “夫君早点回来。”欧阳意忍不住嘴角上扬,心里松口气。
  “嗯,意意也别练得太久,夜里暗,眼睛会酸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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