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县 第14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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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清楚的,大概就是三个地方官田数额,毕竟官府都有记载。
  刘地官田土地五千顷全都租给当地刘家耕种,五千顷是多少亩呢,五十万亩,相当于刘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地方土地三分之一的官田,加上强买过去的其他民田,稍稍估算一下。
  刘家至少拥有刘地一半以上土地使用权。
  这么看来,那个县城原本的名字确实不重要,也确实该叫刘县。
  裴地跟鲍地也没好到哪里去。
  裴地更是夸张,此地五分之四的土地都归他家所有。
  鲍地明面上看好点,可仔细看看就知道,他家不比另外两家强。
  这几家所在县城的名字,怪不得以他们名字命名。
  要知道纪炀那个时空的大贪官和珅,名下土地八十万亩,已经让人震惊。
  这种边陲小地,还真是无法无天。
  一个县的土地几乎都归他们所有,怪不得他们肆无忌惮。
  那问题也来了。
  刘家“租”种官田五十万亩。
  裴家“租”七十万亩。
  鲍家“租”六十一万亩。
  那租金呢?
  又租了多久呢?
  答案是,不知道。
  租金是多少,不知道,租了多久?百十年吧。
  册子呢?
  上次兵祸起,毁在兵祸的一场大火里。
  如今账册都化为灰烬,找不到了。
  只留了当初签订了跟三家的百十年契约。
  此时用扶江县那个法子,说他家多占土地,超过承平国律法规定的亩数肯定不行。
  先不说他们听不听,现在都说是租了。
  再者真提起那事,就是撕破脸。
  在扶江县还能强行押走,此处?此处是他被押走!
  除开这些,这些经年的地主,早有逃避此事的方法。
  甚至有专门的称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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