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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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第一眼看到那串银手镯的时候,杨星月就觉得心跳速度加快————实在太漂亮的,这东西注定是属于我的。
  于是她想也不想,装做试戴,上手以后,看着服务员转身偏移视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杨星月毕竟不是专业盗贼,她看过基本侦探小说,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觉得这种时候往商场外面跑,肯定是自寻死路。
  以前在夜市摊上顺东西的经历给了她很大启发: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要镇定。脸上千万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慢慢走,保持常态,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注意你。
  另外,第一时间换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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