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初遇罗飞(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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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用他自己做的风筝去参加“放飞比赛”,我都能得第一名。得了第一名后,我的心情不错,还写了篇长长的作文,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我从绵阳去农村上幼儿园时,就看见技校的大哥哥们在“赵地主”的园子里玩乒乓球,很是羡慕。
  而那雕梁画栋的木楼是舞厅,我幼儿园时就去过了——那时候父母在厂里上班,没人管我。
  尽管父母说,在街上的馆子随便吃饭,可我都宁愿饿着肚子,不敢赊账。
  后来父亲又专门带我去幼儿园前的罗婆婆开的小吃店,当着我面跟罗婆婆说:“以后秦琴上学就在这吃饭,我每个月来结账。”
  罗婆婆笑着说:“直接来吃就可以了。”
  可是,我却没有去。
  他很无奈,又过了段时间,带我去更前面些的花园馆子(当时最好的饭馆),跟老板打招呼让我去那里吃饭。
  可是,我依然不进去吃,除非他带我,才前往。
  后来花园馆子在对面修了一个玫瑰园,而我和父亲在月季花开的时候,穿着在绵阳买的孔雀蓝的背带裤,拍了一张合影。
  他那天,戴着天然茶晶的太阳镜。
  我不自己去吃饭,他拿我没办法,于是让幼儿园的陈老师放学后带我,等到他下班为止。
  于是我跟最漂亮的陈老师走上了老师们练习跳舞的“赵地主的小洋楼”。
  当她用钥匙打开那扇门,并打开电源时,里面挂着的旋转的彩灯,射出让我为之倾倒的迷离之光。
  很漂亮!
  后来,我听母亲提过你名字的那年,我四嬢便带了个舞厅用的彩灯到我家楼下,等我放学做完作业,婶娘们便兴致勃勃的教我跳交谊舞。
  当关了家里的所有电源,只开圆球的电源,顿时漆黑的夜晚里有五彩斑斓的灯光萦绕。
  记得母亲说,“你家的墙壁有墙裙”,我却不觉得怎样——仿佛我不知道自己喜欢怎样的居住环境。
  我很笨,总学不会四嬢教的“二十一步”,更不会她说的“伦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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