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来,听听我的歌(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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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你还搞原创?疯了吧?
  “呵……哈!哈哈!”钟蕾笑了,既是给他的不知天高地厚逗的,又是被他的死皮赖脸给气的。
  短暂冷笑过后,钟蕾的语气骤然更冷三分,“你开什么玩笑!写歌?就你?你真以为我不会投诉你是吧?”
  陈锋默默的看着她,心情稍许复杂,想扭头就走。
  想当个好人有点难。
  是的,他正打算把《乏味》拿给钟蕾唱。
  《乏味》本来就是钟蕾的歌,抄了她两首,如果一首都不给她,陈锋的良心终究有些难安。
  还有更重要的原因,《乏味》的艺术成就和制作水平其实并没有很高。
  在另一个时空中,《乏味》作为钟蕾的出道作之所以红起来,与她本人独特的声线、天赋异禀的唱功与微妙的情绪捕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所以陈锋认为,如果把《乏味》卖给别人,未必能达到理想的结果,最佳选择正是交给原唱者本人。
  虽然时间提前了几年,现在的钟蕾或许在唱功上还稍显稚嫩,但至少够保险。
  只要给她唱了,哪怕并不能爆火,但理论上最终能够达到的效果下限也有保障。
  当然了,这肯定也会彻底改变钟蕾的命运,让她成名出道的时间大为提前,人生阅历将变得和另一个时间线截然不同,说不定会让她少了很多对生活的体会。
  谁也不知道陈锋这狠狠扇动的蝴蝶翅膀,会对钟蕾以及未来造成何种改变。
  但那重要吗?
  陈锋并不在乎钟蕾什么时候红,到底有多红,他只在乎钟蕾红起来的时候,与自己熟不熟,红了之后能不能带自己飞。
  更何况,让她早点红,那是在帮她嘛!
  陈锋也不在意未来会怎样,反正人类都在千年之后灭亡了,还能更糟?
  “我知道你还没到上班时间,听一首歌也就几分钟而已,耽误不了你什么事。至于投不投诉我,你大可以听完了再做决定。”
  陈锋最终决定还是试试。
  说完,他也不等钟蕾搭话,抱起吉他,指尖从弦上迅速划过。
  只这一个动作做出来,钟蕾刚要骂人的话突然卡在了喉咙里。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只从陈锋这一抬手的动作,钟蕾便敏锐察觉到了他的巨大变化。
  一个人会不会弹吉他,有没有在演奏上下过苦功夫,懂行的人基本上只需要看一眼他的起手式,观察一下他压弦和拨弦的指法,便能看出端倪。
  就陈锋这瞬间的展现出来的熟练度,便不可能再弹奏出昨天那种贯耳魔音。
  果不其然,伴随旋律响起,钟蕾听在耳中再不复昨天的折磨。
  陈锋弹吉他没什么灵性,但他练习这首曲子的吉他弹奏超过一千个小时,熟练度堪比练习时长三年半的练习生。
  所以此时他弹奏出来的《乏味》吉他伴奏音准绝佳,无可挑剔。
  只有吉他伴奏让这首歌的感染力被削弱很多,但拿去作为小剧场的现场演奏,倒也够格了。
  钟蕾原本略显狂躁的情绪,在陈锋熟练的演奏之下慢慢安抚了下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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