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都出招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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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永盛想在窗户外看看林安然搞什么鬼,没想到这小狐狸连窗帘都拉上了,气得他直跺脚,但又不能进去插手,这样太露骨了。
  现在,吴永盛的筹码,都押在了方国文和谷中华身上。
  所有人在忙的时候,借口去办事的丁子华也没闲着,他马上给黄大海打了个电话。
  从调查开始,丁子华就扮演着通风报信的汉奸角色。在黄大海未任职局长之前,两人关系只能说得上是泛泛之交,没什么特别之初。可当吴永盛有意要将自己挪到分局任闲职开始,丁子华就投向了黄大海的阵营。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和数学一样,负负得正。
  吴永盛被挤走了,丁子华就成了黄大海的人。黄毅来说情的时候,保住了所长位置的丁子华投桃报李,眉头都没皱一下就放了人。没想到,台商的一封信,将这事扯进了如此复杂的漩涡。
  黄大海一开始持的是观望态度,知道吴永盛肯定会玩花样,可是他不能一开始就出手。官场有官场的规矩,案子虽然转交综治办办理,但是从行政架构的角度来看,综治办和政法委不是直接的隶属关系。
  在一九九一年综治办成立的定编文件里,写着是“和政法委合署办公”。在公文行文上,如果用的是“合并”二字,则综治办是政法委的内设机构,一个办公地点两套牌子一套人马;而“合署”则表明两个单位是并列独立的不同部门,两个办公地点两套牌子两套人马。
  既然业务上不是隶属关系,那么一开始就插手,当然就名不正言不顺。
  之所以黄大海还在工作上还管着综治办,实际上是因为安秋岚还有一个政法委副书记的身份,而且黄大海是区委常委,副处职务,为了方便管理,许多地方就默认了综治办是政法委的下属单位。
  可是,黄大海还有一重身份可以插手这件事,一是他的分管政法工作的常委身份,二是公安局长身份。他素知公安系统的办案手法,知道吴永盛肯定对审讯对象上手段,他在等待这个时机。
  虽然文件上从来都明令禁止刑讯逼供,可是现实里,谁都在做着这件违反文件精神的事情。不是每一个警察都有相当高超可以媲美专业预审员的审讯技巧,所以刑讯作为一种见不得光的手段,就堂而皇之成为公安系统的公开秘密。
  丁子华的电话打过来,黄大海知道自己插手的时机到了,他将烟头捻熄在烟灰缸里,冲门外叫了一声:“小王,让司机备车。”
  小王是办公室的人员,办公地点就在局长室外头,只要黄大海吩咐,他马上能听到。
  三分钟后,一辆三菱吉普从分局的大院门口驶出,直奔解放派出所的方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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