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们永远也不要再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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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
  “竟然是她?”
  所有人都呆住了,完全没想到,就连现在新的江夫人都没办法拍下的昂贵宝石,竟然有男人买来送给她!
  这女人到底有什么手腕,竟然能勾搭到比江家还要财雄势大的男人?
  安若则更是震惊。
  夜,花了一亿,买了一枚戒指,送给她?
  为什么?
  她只见过他两次,他们之间,并不了解。
  她只不过是一个离过婚,还有了孩子的弃妇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去接受如此昂贵,价值连城的礼物?
  叶梦雨霍然站起身来,冷笑道:“安若啊安若,你还真是有本事!婚内勾三搭四,不守妇道,出去跟别人鬼混,找到了比江翊更有钱的男人,就把他一脚踢飞,真是心机女,绿茶婊!”
  “叶小姐,你过誉了。”安若淡淡看向叶梦雨,“首先,你肚子里的孩子,是我和江翊婚姻之内产生的,到底是谁不守妇道,破坏了别人的婚姻,这个我想稍微有脑子的人都应该判断得出来,不需要我多加赘言!”
  “你!”
  “另外,我现在已经和江翊签了离婚协议,我是自由的,我愿意收谁的礼物,和谁在一起,那都是我的个人自由,轮不到任何人干涉!”
  “那么安小姐,我的主人希望你收下这枚戒指,和他的心意。”
  戒指就在安若的面前,银灰色的托盘上,那枚15克拉的红宝石好像一滴心口的血。
  啊……这世上大概没有一个女人,不会被这样的光芒诱惑。
  如果她接过这枚戒指,就等于说,接受了一个人的一份心意。
  她不讨厌夜,可以说,她觉得他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男人。
  温柔、细心、懂得为他人着想,甚至可以说,她对他有些好感,也不排除自己可能会喜欢上他。
  但,现在就接受这枚戒指,对她来说太难了。
  这样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彼此深爱,发誓要共度一生,毫无道理接受。
  夜,对不起。
  “我……”安若正准备说,她不能收。
  可是,她的目光,突然落在叶梦雨的脸上。
  此刻,叶梦雨的脸色扭曲,捂着肚子,脸色煞白。
  那是江翊的孩子。
  江翊,你还真是厉害,这十数米内,就有两个女人,有了你的孩子。
  她之前,还没有决定,要不要这个孩子。
  可是,这一刻,她决定放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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