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为难(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作为此次绑架案的关键人物,路承周也跟着忙了一晚。
  阮健公很想将破获绑架案的功劳,全部揽到自己身上,但思前想后,还是没有这么做。
  无他,路承周可以直接与警务处长克莱森琪对话罢了。
  如果路承周将实情,向克莱森琪汇报,阮健公又会很被动。
  克莱森琪是路承周在海沽警察教练所的教师,因为路承周精通英语,成绩优异,克莱森琪对他很是赏识,这才特意让他来英租界警务处。
  海沽警察教练所的前身是海沽警务学堂,是海沽最早的警察专业学校。
  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在河北堤头村成立。
  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中规定:海沽周边20里以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城市的治安必须由巡警管理维持,这就急需大量的警官和高级警务人员,因此,海沽警务学堂应运而生。
  警察教练所的教师,主要由日、德、英等国的高级警务人员组成,学制也由刚开始的六个月延长至两年。
  该学堂的毕业生主要分配海沽、上海、南京等地担任中高级警官。
  民国以后,各大商埠设立警察组织,也都到海沽来聘请教官。
  民国4年,该学堂改组为“直隶全省警察传习所”,不久,又划归海沽警察厅管理,更名为“海沽警察教练所”。
  路承周在海沽警察教练所,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两年时间,不仅系统学习了警务知识,还学会了日、英语。
  原本路承周毕业后,要去海沽公安局,但在克莱森琪推荐下,路承周到了英租界警务处。
  并且跳过巡捕,直接担任巡长。
  要知道,巡捕也分甲、乙、丙三种呢,可见克莱森琪对这位中国学生,还是很欣赏的。
  当然,警务处与路承周签订的只是民事合同,哪怕克莱森琪让路承周担任巡官,甚至是正巡官,也是没有问题的。
  有了这层关系,阮健公再想邀功,也不敢无视路承周。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