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2 / 4)
檀婉清肤容天生丽质,本就生的白,加之多年在府里精细调养,自己也极注意营养血气的补充,肤白唇鲜,不点自艳,平日在家中也无需什么粉黛妆饰,不出门时,多也只需用点花露膏脂润面罢了。
待抹了手背,细润了香露,才光着脚汲着软鞋回身。
对小姐这样早起后,卧室里不爱穿套罗袜,光着足套鞋的行为,瑞珠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上暖炕的时候,瑞珠眼尖的看见小姐雪粉足根处那一块艳如桃粉的红色,那是两日前被冻伤的痕迹,不由怨埋了声道:“亏那药铺的伙计将冻疮药说的天花乱坠,根本就地什么用,小姐都连擦了两日还不见好,比京城的紫苏膏差远了,怪不得只卖半两银子。”往日用紫苏膏,这时候早便消了的。
檀婉清毫不在意,脚底下好的慢些也无人看得,脸上的几处倒是早早消了。
她坐在桌前,扯过薄被盖住腿脚,这才看向小小的案几上,装于瓷盘里,摆的错落有致的食物,颜色搭配的十分有食欲,瑞珠的摆盘的手艺又进步了。
吃饭并不单单用嘴,也要满足眼晴的重要,秀色堪餐,是一种审美的愉悦,视觉的美餐。
檀婉清便属于天生对美的事物极度敏感的人,习画也是因此而衍生的兴趣,并不只喜欢画。
一片开满粉色的桃林,一截随风摇摆优美频率的柳枝,亦或是古旧的手工艺品,所有美的工艺,景物,都在她喜欢的范畴内。
檀婉清先一样样看了看,然后才拿起筷子,在最喜欢的粢米团的盘中,挟取了一块。
粗陶制的圆盘不算精致,但衬着五块粢饭团,就似一只只白胖免伏在土上,瑞珠做什么都胖胖的,样子十分憨态可掬发,既有趣,又十分有入口的欲望。
瓷碗中是奶黄色鲜榨出的豆浆,大概是放在食盒中温了一会儿,上面一层浅黄色的油渍起了一层皮,喝入口中有着浓浓的豆香。
“里面放了芝麻糖?”檀婉清喝了一口后,回味了下与往日不同,然后细细看了看上面在浮的芝麻细粒。
瑞珠已经饿了,嘴里咬了金黄色的饼,只道那小哥的饼烙的好香,见小姐问,便匆匆咽下去后,道:“厨房的糖用光了,我顺便在坊间买的,小姐觉得怎么样?”她知道这浆子跟檀府时带枣子与杏仁的口感不能比。
檀婉清点点头,“很香,醇香可口。”比以前原汁原味多了点甜,她又喝了一口,才放下碗,挟开粢饭团,饭团外层用着大米与糯米包裹,才出锅的糯米晶莹剔透,表面一层亮亮的油润,挟开后,里面是腌的黄瓜条与酸茄子,还卷了金黄的蛋皮,吃入口中十分爽口,且白色,紫色,黄色与绿色互相搭配在一起,十分爽目,眼晴见着也是享受。
再见到盘中摆成一圈,中间一点的六个四色婴儿拳大小的小包子,虽然挟错了一个肉馅,略腻了点,但是她还是又挟了两个素馅,吃的津津有味儿。
瑞珠嘴里咬着油饼,看着小姐慢条斯理的吃着舒心安逸,心下高兴之余,也涌起一股小姐心也太大了的感觉,明明昨天守备大人那样走了,怎么就不担心呢。
明明小姐跟她说过,她们现在的身份可不像以前了,得处处小心。可现在,守备大人都那么大火气了,小姐竟然完全没放在心上,也没说躲或者搬家,不仅一夜无梦睡的香,就连早饭都比平日用的多了些,根本是半点担心也没有嘛,瑞珠一开始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经的多了,就越来越后怕,心里反倒是惴惴不安起来。
相比瑞珠的不安,檀婉清倒是心下安定,因她心中清楚,既然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出手对付两个弱质女流,那么,也不会只因昨天的话恼羞成怒,亦或翻脸无情,且经过昨日一事,也能看出,这个年轻的谢大人,总归还是年轻气盛,有他的傲气,倒算是个正人君子,不屑做什么趁人之危的事,知道这般性情后,她自然无需恐慌。
只不过,他昨日恼的什么甩袖而去?
是恼被她揭穿了心思?还是不肯立下字据言出必行?亦或是他原本并不是她所想的意思。
若是后者,这倒让她有点拿不准了,因她现在一穷二白,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可让人有所图的,便是有,她倒是愿意拿出来保命。
用过饭收拾了桌子,檀婉清才伸手取出在被中捂暖的雪白的罗袜,套于脚上,一尘不染的布袜着于脚上,十分的舒适,随即笔墨纸张铺于案上,打算趁雪天画一幅雪景,刚墨了墨,便听到外在突然传来了门环的响声。
屋里陪在檀婉清身边,刚拿针线的瑞珠,顿时手一抖,抬起头看向小姐,“去吧。”在小姐如常的目光下,才镇定的放下手里的线,去院子开门。
檀婉清将案上的宣纸以一块瑞珠路上偶拾,外型颇有些肉肉的有趣石头,放到一角作镇石,并没有立即下笔,而是先随手画点什么练练线条,瞄了眼窗台,便以细毫快速的在纸上写意一番,热一下手腕与笔感,免的画时出错。
对这时唯一可用的画笔就是毛笔,及素淡到无法遮盖笔误的颜料来说,画的时候是要集中全部精神,因关键时耗费不起任何失误。
不一会儿,瑞珠进来,一脸的不耐烦。
檀婉清手中勾着梅花瓣,未听见其它人的脚步声,便问道:“谁敲的门?没有请进来?”
瑞珠爬上了暖炕,拣起正在缝制的衣物,不满嘟囔道:“是隔壁户的,张口闭口要来拜访小姐,真好笑,我们都住进来两个月了,平日视而未见,现在居然上门拜访,明摆着是来打探消息,我就说小姐不见客,把她打发走了。”
檀婉清“嗯”了一声,手下不停,线条行云流水,口中却道:“不见也罢了,但话要说的委婉些,不可得罪了人家。” ↑返回顶部↑
待抹了手背,细润了香露,才光着脚汲着软鞋回身。
对小姐这样早起后,卧室里不爱穿套罗袜,光着足套鞋的行为,瑞珠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上暖炕的时候,瑞珠眼尖的看见小姐雪粉足根处那一块艳如桃粉的红色,那是两日前被冻伤的痕迹,不由怨埋了声道:“亏那药铺的伙计将冻疮药说的天花乱坠,根本就地什么用,小姐都连擦了两日还不见好,比京城的紫苏膏差远了,怪不得只卖半两银子。”往日用紫苏膏,这时候早便消了的。
檀婉清毫不在意,脚底下好的慢些也无人看得,脸上的几处倒是早早消了。
她坐在桌前,扯过薄被盖住腿脚,这才看向小小的案几上,装于瓷盘里,摆的错落有致的食物,颜色搭配的十分有食欲,瑞珠的摆盘的手艺又进步了。
吃饭并不单单用嘴,也要满足眼晴的重要,秀色堪餐,是一种审美的愉悦,视觉的美餐。
檀婉清便属于天生对美的事物极度敏感的人,习画也是因此而衍生的兴趣,并不只喜欢画。
一片开满粉色的桃林,一截随风摇摆优美频率的柳枝,亦或是古旧的手工艺品,所有美的工艺,景物,都在她喜欢的范畴内。
檀婉清先一样样看了看,然后才拿起筷子,在最喜欢的粢米团的盘中,挟取了一块。
粗陶制的圆盘不算精致,但衬着五块粢饭团,就似一只只白胖免伏在土上,瑞珠做什么都胖胖的,样子十分憨态可掬发,既有趣,又十分有入口的欲望。
瓷碗中是奶黄色鲜榨出的豆浆,大概是放在食盒中温了一会儿,上面一层浅黄色的油渍起了一层皮,喝入口中有着浓浓的豆香。
“里面放了芝麻糖?”檀婉清喝了一口后,回味了下与往日不同,然后细细看了看上面在浮的芝麻细粒。
瑞珠已经饿了,嘴里咬了金黄色的饼,只道那小哥的饼烙的好香,见小姐问,便匆匆咽下去后,道:“厨房的糖用光了,我顺便在坊间买的,小姐觉得怎么样?”她知道这浆子跟檀府时带枣子与杏仁的口感不能比。
檀婉清点点头,“很香,醇香可口。”比以前原汁原味多了点甜,她又喝了一口,才放下碗,挟开粢饭团,饭团外层用着大米与糯米包裹,才出锅的糯米晶莹剔透,表面一层亮亮的油润,挟开后,里面是腌的黄瓜条与酸茄子,还卷了金黄的蛋皮,吃入口中十分爽口,且白色,紫色,黄色与绿色互相搭配在一起,十分爽目,眼晴见着也是享受。
再见到盘中摆成一圈,中间一点的六个四色婴儿拳大小的小包子,虽然挟错了一个肉馅,略腻了点,但是她还是又挟了两个素馅,吃的津津有味儿。
瑞珠嘴里咬着油饼,看着小姐慢条斯理的吃着舒心安逸,心下高兴之余,也涌起一股小姐心也太大了的感觉,明明昨天守备大人那样走了,怎么就不担心呢。
明明小姐跟她说过,她们现在的身份可不像以前了,得处处小心。可现在,守备大人都那么大火气了,小姐竟然完全没放在心上,也没说躲或者搬家,不仅一夜无梦睡的香,就连早饭都比平日用的多了些,根本是半点担心也没有嘛,瑞珠一开始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经的多了,就越来越后怕,心里反倒是惴惴不安起来。
相比瑞珠的不安,檀婉清倒是心下安定,因她心中清楚,既然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出手对付两个弱质女流,那么,也不会只因昨天的话恼羞成怒,亦或翻脸无情,且经过昨日一事,也能看出,这个年轻的谢大人,总归还是年轻气盛,有他的傲气,倒算是个正人君子,不屑做什么趁人之危的事,知道这般性情后,她自然无需恐慌。
只不过,他昨日恼的什么甩袖而去?
是恼被她揭穿了心思?还是不肯立下字据言出必行?亦或是他原本并不是她所想的意思。
若是后者,这倒让她有点拿不准了,因她现在一穷二白,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可让人有所图的,便是有,她倒是愿意拿出来保命。
用过饭收拾了桌子,檀婉清才伸手取出在被中捂暖的雪白的罗袜,套于脚上,一尘不染的布袜着于脚上,十分的舒适,随即笔墨纸张铺于案上,打算趁雪天画一幅雪景,刚墨了墨,便听到外在突然传来了门环的响声。
屋里陪在檀婉清身边,刚拿针线的瑞珠,顿时手一抖,抬起头看向小姐,“去吧。”在小姐如常的目光下,才镇定的放下手里的线,去院子开门。
檀婉清将案上的宣纸以一块瑞珠路上偶拾,外型颇有些肉肉的有趣石头,放到一角作镇石,并没有立即下笔,而是先随手画点什么练练线条,瞄了眼窗台,便以细毫快速的在纸上写意一番,热一下手腕与笔感,免的画时出错。
对这时唯一可用的画笔就是毛笔,及素淡到无法遮盖笔误的颜料来说,画的时候是要集中全部精神,因关键时耗费不起任何失误。
不一会儿,瑞珠进来,一脸的不耐烦。
檀婉清手中勾着梅花瓣,未听见其它人的脚步声,便问道:“谁敲的门?没有请进来?”
瑞珠爬上了暖炕,拣起正在缝制的衣物,不满嘟囔道:“是隔壁户的,张口闭口要来拜访小姐,真好笑,我们都住进来两个月了,平日视而未见,现在居然上门拜访,明摆着是来打探消息,我就说小姐不见客,把她打发走了。”
檀婉清“嗯”了一声,手下不停,线条行云流水,口中却道:“不见也罢了,但话要说的委婉些,不可得罪了人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