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尴尬的相遇(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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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皇帝,对东宫的饭食可以说是彻底服气了。以前觉得各家的长子在崇文馆吃的乐不思蜀,还觉得只是她们家的饭食粗鄙,如今亲自尝试以后,顿时觉得感同身受。
  教不教御膳房,不是大事,就算不主动教,那帮专门帮主子在嘴上抓挠的家伙,也会上杆子过来求。
  现在最重要的是,鲤鱼终于进了皇帝的嘴,这才是头等大事。
  “父皇,您觉得这鱼很好吃?”
  “废话,比起宫里一直没什么变化的水煮鱼,你东宫这个鱼朕很喜欢。”
  “可是....”
  李承乾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开口:“您刚刚吃的鱼,是鲤鱼啊。”
  “什么鱼?”
  皇帝筷子夹着的丸子都掉到了地上....
  “鲤鱼!”
  说完,李承乾双脚落地,随时准备躲起来。
  “你....”
  李世民虽然气恼,但也无可奈何。
  不让百姓吃鲤鱼,仅仅只是因为皇家姓李而已。鲤鱼鲤鱼,李鱼。作为皇族,怎么也得在天下人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总不能当了几百年的皇族,普通百姓连皇族姓什么都不知道吧!所以,为了彰显皇家的威严,其次才是避讳,才规定不允许吃鲤鱼。
  这是禁令,然而,就在刚刚,他这个皇帝都犯禁了。
  想要发火,却没地方发泄,看到桌子下贼兮兮的过来吃掉落在地上肉丸子的黑炭头,李世民伸脚就要踹。
  猎狗就是猎狗,对危险有很敏锐的感知,没等皇帝的龙脚,或者是爪踹到它身上,就出溜一下钻到了李承乾的脚下。
  一击失手,却没有一点尴尬。
  毫不在意的又吃了一筷子鱼肉,李世民边嚼着边问:“你不应该不知道这个禁令的,东宫的厨子也没那么大的胆子。说说,为什么要让朕吃鲤鱼?说出道理来,朕就不罚你。”
  李承乾这才把双脚踩到桌子脚上:“父皇,儿臣前段时间看过一篇古文,多方求证之下,也没有找到出处。所以,估计是哪个文人闲着没事儿写的小故事。虽为小故事,却很有道理。”
  李世民张口吐出一点鱼刺,一点也不优雅:“什么故事,这跟你诱骗朕吃鲤鱼有什么关系。”
  既然会问,就说明他不是很生气。
  李承乾立刻背诵道:“古有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背完,李承乾笑道:“儿臣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李师听,李师笑着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情不自禁的放下筷子,李世民慎重起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读起来很顺口,而且其间也很有道理。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这样的故事,都是指责皇权在不知不觉之间造成的恶劣影响。鲤鱼吃不吃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若是因为这个禁令,让百姓们对皇家心生怨言,可就不太好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将视线从军队上面移开。乱世的时候,军队才是根本,战力才是一切。但是太平年间就不行了。能够主宰国家兴亡的,只有百姓。拥有改朝换代能力的,也只有这些泥腿子。
  今日太子以鲤鱼上谏,其心可嘉。
  长舒一口气,李世民无所谓的继续吃鲤鱼,边吃边说:“既然你觉得鲤鱼好吃,就吃吧,朕不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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