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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没说别人也不知道这事牵扯到她了啊。
  怎么就是对不住她了呢?
  “宁宁,你这个月还有多少零花钱啊?”林秀秀问那位同学。
  那位同学一听这话,紧紧的捂住了荷包,“秀秀,我姐这个月生日,我得给她买东西,可不能借你啊。”说着,把报纸一拿,匆匆走了,“我把报纸还回去了啊。”
  林秀秀道:“好。”她语气温和,一点都不生气。
  都这这么久了,要不,拿一张大团结出来用用?
  省得找人借钱还要受气。
  下午放学,林秀秀没吃,拿着书去了操场,等天黑了,才拿着书慢慢的回宿舍,没过一会,她又拿着热水瓶出去打水去了。
  等回来的时候,她摸了摸口袋,十块的大团结已经在兜里了。
  林秀秀去洗的时候,把这钱放到了内衣里头藏着。
  东西放宿舍不安全,之前公安同志把她跟林美美的床位都翻了一遍,林秀秀知道,是在找那钱呢。
  可惜没找到。
  林秀秀把钱藏得太好了。
  第二天。
  林秀秀没出去,中午的时候,拿出自己的七成新的小镜子,跟一位同学换了五毛钱,拿去买了馒头吃。
  这小镜子是以前三嫂给她的。
  自从这次的事后,林秀秀看到这小镜子就烦,正好现在换掉。
  小朝阳是前三嫂的儿子,三嫂性子沉闷,不太讨人喜欢,生的儿子怎么会跟三嫂完全不一样,这么调皮呢?
  对了,这孩子的性子也不像三哥。
  林秀秀始终觉得这孩子不是林家的。
  林秀秀又在学校硬熬了几天,又到周末了。
  这次她没有回家去。
  林美美的爹娘跟疯狗似的,不依不饶,还跑到学校来了,要不是学校的老师跟门卫劝着,只怕就闯进来了。
  林秀秀哪还敢回丰收大队去。
  还是再等等吧。
  她这几天找了法律的书看了一点,人贩子拐卖未遂,林美美‘写了信’,换了钱,在其中只是个小角色,而且,这孩子不是没被拐走吗?
  要是当事人不追究,私下达成合解,林美美说不定还能放出来。
  本来,要是林美美的爹娘要是态度好一点,林秀秀肯定会帮他们去跟三哥好好说,让三哥主动把案子撤销的。
  小朝阳可是三哥的儿子,三哥都不追究了,那警察总不能揪着不放吧。
  可惜啊,林美美的爹娘态度太气人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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