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代言人(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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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一周之前,她还是个平凡的女孩。
  可是,现在一份五百万的代言合同,就放到了自己的面前。
  如此巨大的诱惑,对于她实在是很难拒绝,但林馨还是难得地很冷静:“刘总,我很荣幸你对我的赏识,不过,在这之前,我还是想问清楚,代言贵品牌,会不会需要参加一些特殊的线下活动,比如陪酒之类的。
  刘国祥笑了:“呵呵,兰馨小姐完全不用担心,我们公司绝对不会强迫代言人做任何龌龊的事情,实际上,我们通常还会在合同中加入某些条件,希望代言人能洁身自好,远离丑闻,保持正面健康的形象。如果你有什么疑问的话,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详谈,关于合同的细节等!”
  林馨终于点头道:“谢谢刘总,不过,我得先上完今天的班,辞职之后,才能和刘总谈代言的事。”
  换成其他售楼MM的话,一下子遇到份五百万的代言合同,会立刻拍拍屁股走人,生怕刘国祥反悔,哪还理这份工作。
  不过,刘国祥眼中闪过赞赏之色:“很好,我看到了兰馨小姐的敬业,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林小姐可以来碧黛总部办公室找我,尽快搞定合同的事,你看怎么样?”
  “好,那就谢过刘总了。”
  “那么,现在你还在明珠国际上班,我们可以谈下另一件事,我打算在这里购置一套房子,兰馨小姐请给我介绍一下如何。”
  “刘总,当然没问题,您这边请!”
  “……”
  李静雅的脸色很难看,她的梦想,只是能够傍上一个富豪,哪怕只是情人,二奶,也没关系。
  可是,现在她一直都眼红的林馨,竟然有机会成为超级网红,明星。
  她不忿,她不服,然而,却又能怎么样。
  别人很快就会飞上枝头变凤凰,而她,还是得呆在售楼部中,继续等待着那个富豪可能看上自己。
  人和人的命,怎么就差这么大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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