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比财大气粗,没怕过谁(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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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骷髅震惊之余,迅速抽出骨剑抵御,而两人交战之间,更是发出了兵刃交接的声音。
  刚开始,血骷髅还是抵挡一二,但是十柄神兵实在是太多了。
  他支撑不到三分钟的时间,身体就被光芒刺穿。
  血骷髅直接被十道剑芒捅成了筛子。
  砰!
  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地上,甚至都清晰可见被穿破的空洞。
  就算是神之领域强者受到这样的重创也是必死无疑,可是,他的身体在短暂的僵硬后,那些可怕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
  直到最后,在庄园外众多围观强者的目瞪口呆之下,原本应该死的不能再死的血骷髅,居然又奇迹般的站了起来。
  如果不是他身上破破烂烂的黑色斗篷彰显着曾经战斗的激烈。
  众人几乎就要以为刚才被穿成刺猬的血骷髅是个幻觉。
  “无冕之王,居然是不死之身……”
  有人喃喃道。
  不死之身,可是欧区传说中的吸血种族才有的特性,现在一看,这个传说中的吸血种族或许根本就不是传说,而是真正的事实!
  对于血骷髅的不死之身,连翘倒没多少惊讶。
  血骷髅无论从实力还是血液的纯度都要比杰斯高,自愈能力比杰斯强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自愈能力,还真是让人羡慕。”
  连翘感叹道。
  满脸苍白的血骷髅闻言,凉凉一笑:“我是不死之身,你杀不了我。”
  叶贞若有所思:“这还真是有点麻烦了。”
  血骷髅更加得意了,却被连翘下一句要说的话梗在心口。
  “只能把你烧成灰了,你总不能聚沙成塔吧。”
  “你!”
  血骷髅气的够呛,紧接着,他就听到连翘似笑非笑的声音道。
  “分化。”
  一声令下,十把神兵顿时化成了无数把,彻底将血骷髅包围。
  血骷髅脸色大变,十把他还能勉强重聚身体,这么多把,一把一次攻击的话,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各位,还站着干什么,一起出手!”
  玫瑰伯爵当机立断,立刻看向身旁的同伴。
  而双保胎面具男很是感慨:“百年来,我们终于又能在一起并肩作战,我还以为不会有这么机会了。”
  话音落地,玫瑰伯爵已经率先下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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