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前夕(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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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大个海风,吹到头痛你就知死。”边说边将她往床上带。
  她靠着他,由着他把自己按到床上。
  俯身的时候,他才看清楚那件裙子——墨绿色丝绒,剪裁服帖得过分,领口开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俗,少一分则钝。
  不是他买的,来澳门之后,陈宝珠所有行头都是他一手置办,这段时间事再多,也不至于忙到认不出自己的手笔。
  江耀宗今晚全程在眼皮底下,不可能有功夫搞这些小动作。
  陈宝珠见他盯着自己不动,抬手摸了摸脸:“我脸上沾了东西啊?看到眼定定。”
  程天朗扯了扯嘴角:“老婆穿新衫,不准老公多看两眼?”
  “船上碰到个朋友,见我裙子弄脏了,就送了套新的给我。”她随口解释道。
  “哪个朋友啊?”程天朗手指捻起她肩头那块料子,凑近看了一眼——剪标缝得极其细致,针脚显然是裁缝专门上身量过的。
  意大利的料子,暗纹在灯光下才显出来,这类东西,香港中环那几家买手店一年也进不了几匹,舍得拿来随手送人,全港数得过来的人。
  “出手这么阔绰,”他松开那块料子,“送的布契拉提还是杰尼亚?”
  陈宝珠安静了几秒,才抬眼看他:“怎么?你也要送我布契拉提还是杰尼亚吗?”
  “可以呀,只要老婆喜欢,就是Kiton也好,Loro Piana也好,我都送。”
  “知道朗哥现在阔了,不用特意来我面前显摆。”陈宝珠脱下程天朗的外套,又反手去拉背后的拉链。
  她只想快点把这身衣服换下来,换回自己的睡衣。
  刚脱到一半,房门被人敲响了。
  程天朗以为是自己叫的宵夜送到了,按住她:“你躺着,我去开。”
  门一开,外面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侍应,手里托着个白瓷青花的炖盅。
  “您好,请问是陈宝珠女士的房间吗?”
  “是。给我吧。”
  “好的。这是霍先生送给陈女士的血燕。”
  侍应把托盘往前一递,转身走了,一眨眼就消失在走廊尽头。
  程天朗站在门口,托着那盅血燕,低头看了一眼。炖盅用得讲究,连托盘边都描着金线。他冷笑一声,转身回房,带上门。
  把血燕往茶几上一搁。
  他早该想到是霍肇珩。
  出手就十几万的朋友,陈宝珠还能认识谁?
  “霍肇珩送来的血燕,你喝不喝?”
  陈宝珠刚套好睡衣,正把头发从领口里拨出来:“等我换好衣服再喝。”
  “呵。”程天朗笑了一声,“我给你叫碗燕窝,要哄才肯喝。人家随手叫人送来的,就这么好喝?”
  陈宝珠整理头发的手顿了一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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