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实施与监督。(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六章,实施与监督。
  规定条例由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负责实施,省高等法院拥有最终解释权,并接受省议会(筹)与社会舆论监督。
  起草过程中,沈钧儒不断回顾太原审判的卷宗。
  钱贵生的证词,证明了程序证据的重要性;
  对赵德海等人生命权的保留,体现了刑罚的节制与对生命价值的潜在认可;
  公开审判本身,就是一次公开演示。
  这些鲜活的案例,将成为条例最好的注释和宣传材料。
  沈钧儒深知林砚的深意:
  这不仅是对内的治理完善,更是对外的形象塑造与战略宣示。
  它试图向全国乃至世界宣告,山西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或强大的军事庇护,更是一套试图将人的价值、规则的力量融入发展蓝图的“文明承诺”。
  窗外传来隐约的钟声,已是凌晨。
  沈钧儒放下笔,看着初具雏形的草案大纲,长长舒了一口气。
  作为法官,他一生追求法治。
  而今,他正在参与的,或许是一场在破碎山河中,试图用钢铁与法律共同浇筑一方新秩序的、大胆而又充满不确定性的实验。
  这部《人权保障条例》,便是这场实验的理念纲领与行动指南。
  -----------------
  太原,鼓楼街,“晋阳春”茶楼雅座。
  临窗的位置,坐着一位四十出头、身着宝蓝绸缎长衫的中年人,他是北平瑞昌祥绸缎庄的少东家,陈启元。
  此次受父亲委派,亲自带队来山西,既为考察太原、大同新近兴起的纺织厂与印染技术合作可能,也带着一双精明的眼睛,审视这个近年声名鹊起、甚至隐隐有压倒京津成为北方新中心的省份。
  桌上摆着几样精致的晋中点心和一壶上好的汾清茶。
  与他对坐的,是太原商会的一位资深理事,姓乔,也是晋兴杂货铺乔掌柜的族兄,消息灵通,为人活络。
  窗外街市繁华,行人络绎,电车叮当驶过,远处工厂区的烟囱轮廓在秋日晴空下清晰可见。
  “乔先生,此番来晋,真是大开眼界。”
  陈启元抿了口茶,感慨道,“不瞒您说,家父与我原先总觉得,山西嘛,煤铁之地,阎督军经营有方,也就是兵强马壮、工厂多些。可真到了此地,住了这半月,所见所闻,感触大不相同。”
  乔理事呵呵一笑,捻着胡须:
  “陈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北平津门何等繁华。
  能得您一句感触不同,想必是看到了些实在东西。”
  “正是。”陈启元放下茶盏,神情认真起来,“依我浅见,贵省之优势,如今已非兵强马壮、工厂多些可概括。
  其势已成鼎足,且相辅相成,构筑了一片令人惊异的新局面。”
  “这其一,自然是经济中心之势。”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