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下(3 / 4)
“君小姐如此年轻漂亮,当个神棍不觉得可惜吗?你应该享受更好的才对。”
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
二十秒后我给吴老先生打了个电话,委婉表示你儿子出车祸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司机另外找车送他去医院了,肯定死不了,所以我就先去公司了,麻烦给公司打个电话免得我一会进不了门。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
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返回顶部↑
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
二十秒后我给吴老先生打了个电话,委婉表示你儿子出车祸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司机另外找车送他去医院了,肯定死不了,所以我就先去公司了,麻烦给公司打个电话免得我一会进不了门。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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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