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哥大新生(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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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上包袋,丽莲脚步情况走下公寓,公寓楼下锁着她的新自行车,一辆红色带藤编车篮的‘schwinn breeze’牌女式车——虽然她现在住在校区内的公寓,但往来于不同的教学楼,有一辆自行车会方便很多。
  而且就像她打算的那样,还可以周末去中央公园骑行呢!另外,偶尔想去城里,又不想乘坐地铁、出租,也可以骑自行车去(没错,就是‘城里’,在此时的概念中,虽然哥大在曼哈顿岛上,但它属于是郊区,实际上,此时大家认为曼哈顿过了86街往北就是郊区了)。
  丽莲将包袋放进车篮,便蹬着自行车往教室赶。她到教学楼下,停自行车时,就看到本·格林,即贾维斯·格林的弟弟急匆匆气喘喘跑来,他和丽莲有相同的课要上……哥伦比亚大学本科阶段公共课特别多,尤其是头两年,所以虽然本·格林和丽莲不是一个专业的,也经常在课堂上碰到。
  “时间还很充裕,你不必这样着急。”丽莲单肩背上车篮里的包,好奇地看了本·格林一眼。
  微胖的金发男孩儿摇摇头:“遇到了几个大傻瓜!在摆‘导生’的臭架子,看我没戴那可笑的小帽,就要找我的麻烦。我趁他们不注意就跑了……迎新周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过去?”
  现在还在哥大的‘迎新周’期间,这期间本来是应该给新生更多帮助,让他们尽快适应哥大生活的。但在实际中,学长学姐很多没那么好心,作为‘导生’,他们只会用一些所谓的‘传统’刁难新生,给他们下马威。
  本所说的‘小帽’就是其中一个传统,是说新生在迎新周都要戴一顶蓝色的无檐小便帽。样式大概类似丽莲上辈子见过的、冬天戴的毛线帽,不戴的时候呈锥形,戴在头上就贴着脑袋,一点儿也不美观。
  哥大新生戴的这小帽大家都要买,学校商店有售,帽子前面还会绣上新生入学年份。
  大家都觉得这帽子很难看,强制要戴更让人不爽,所以大部分新生都是能不戴就不戴的。比如丽莲就没戴,反正到现在为止没人因为这个叫住她找麻烦。本就比较倒霉了,按他的说法,这不是他第一次因为这个被‘导生’抓住。
  “哦,倒霉的家伙。”丽莲同情地看了本一眼,和他一起往教室走。
  “你们在说什么?”走在教学楼的楼道里,另一个认识的女同学搭话道。
  丽莲给她解释了一下本遇到的事儿,这让女同学一下笑出声:“哈哈!你认为这家伙倒霉吗?好吧,的确有倒霉的原因,但更多只是那些混蛋欺软怕硬而已——那种坏家伙都有一种直觉,用于分辨什么人可以找茬儿,什么人不可以。”
  说着她斜眼看了看本,摇头:“你看起来就是个好欺负的弱鸡……说实话,你应该参与一项运动的,让自己能强壮一点儿、朋友多一点儿、不好惹一点儿。”
  本·虚胖·朋友少·一脸好欺负·格林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我不认为那些混蛋是看我好欺负,所以选择我找茬儿……如果要说好欺负,富尼叶呢?明显作为女性,纤细而脆弱的她看起来要好欺负的多。”
  女同学以一种看傻瓜的表情看他,还带着可怜的意味‘啊’了一声:“我猜,你从来没有过女友吧?”
  “什么?”本反应很快,敏感地皱起了眉毛。
  “坏家伙们看到一脸好欺负的男孩儿会选择找茬儿,看到美丽的女孩儿可不会——我猜,他们苦恼的是要怎么和富尼叶搭讪。实际上,开学以来,我已经不下十次听到有人在谈论富尼叶,想要约她了。”
  “难道你没发现,昨天开始,就有没课的男孩也来我们课堂听课?”
  “我以为大家只是来旁听的,为了知识。”本嘟囔道。
  “哦,虽然大家来大学都是为了知识,但偶尔,美女的吸引力是要远大于知识的,不是吗?”女同学笑着打趣了一句,然后才看向有些无奈的丽莲,问她:“你的包看上去方便又漂亮,哪儿买的?是城里哪家百货公司吗?”
  丽莲看了看自己单肩背着的棕色托特包:“你是说这个?并不是,是去裁缝店定做的……因为市面上买不到符合我要求的包袋。那些市售的包要么太重了,不便于携带,要么太小了不满足大学生的需求……我甚至考虑过买一个户外运动用的帆布包了……”
  大学上课因为经常要在不同教室之间转移,所以基本都是要带着书包到处跑的,一个能装下所有课本、笔记本、文具,乃至零碎用品的包就是必需品了。而且因为是大学生了嘛,这个包还要有装饰性,要下课之后背着直接去咖啡馆,和同学讨论作业也显得合时宜才行。
  丽莲也因此准备了两三个合适的上学通勤的包,可以大概搭配每天不同的穿衣风格……说起来这几个包都是丽莲找裁缝定做,是她画出样子交给裁缝实现。这也不是因为她多事,更多还是此时市面上很难找到符合她要求的包。
  比如她今天背的这个上学通勤包吧,是一个棕色软皮的托特包,提手是单根的,比较宽长(但不到挎包的程度,还在单肩包的范围内),要挎着背也行。不过她还没有挎背过,这种背包的方式,此时还很少见于成年女性。
  这种托特包,在丽莲上辈子时随处可见,但这个时候就是没有的。毕竟‘托特包’这种东西,起源早是早,却一直是很朴素的东西,形态很固定,没有入时尚界的法眼——‘托特’这个词本意是手提、搬运、携带的意思,所以托特包直译过来就是手提包了。
  之所以比较少见‘手提包’这个翻译,可能是在中文语境下,绝大多数的包袋,只要能手提、单肩背的,都可以说是‘手提包’,这样就很容易混淆?
  总之,这个朴素的名字说明了托特包是一种实用为先的包袋,它最开始指的可能就是百货公司里给顾客打包商品的购物袋。直到四十年代的美国,一个做户外运动商品的公司,才模仿购物袋的样式,给一些爱好划船这种户外运动的人设计一款帆布材质的包,这才是现代托特包的起源。
  到这个时候,托特包依旧朴实无华,样式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多少变化。变化发生在六十年代,当时蔻驰的设计师,她尝试将托特包推入了时尚界。她给托特包带来了两个主要变化,一个是提手和包身一体化了,另一个则是托特包正面加了一个小口袋。
  提手和包身一体化不用说,这是后来各种托特包的基础。至于加小口袋的做法,这既是出于实用,方便装零钱使用,也能给包带来一些设计上的变化。后来的托特包,有很多是没有加外侧小口袋的(但里面会有内袋),但也有很多有,算是奠定了一种款式设计吧。
  此后差不多三十年的时间里,托特包的变化就很小了,换句话说就是‘无聊’。哪怕是奢侈品大牌推出的托特包,也基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它们会使用很硬挺的材质,制作出一个外形方正的包身,然后再搭配规规矩矩的拱形提手……而这就是全部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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