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讨厌讨厌(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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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宵气的叫出了叶元珪的小学绰号。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没一句话是他爱听的。
  许宵把纸翻面。思忖过后开始写——
  祝惟寅的优点:
  帅 ,有钱 ,高,大方,学校干部,爱干净,细心,衣服多,会打扮,物理学金奖,国家的栋梁,基因好,生小孩聪明,呸呸呸谁关心他生小孩!
  许宵的优点:
  ……
  是个男的。
  ……这算什么优点!
  许宵烦躁地把纸撕掉,扔进垃圾桶里。
  他也不是一无是处的人。
  许宵捧着脸努力回想过往的20年人生。
  一下子就想到了12岁的他在医院里见到刚出生的红团团的像巨型老鼠的许献尔,装作大方地把背包里的巧克力分给她吃,只是她年纪太小,忙着呼呼大睡。
  于是他把巧克力给了生完孩子躺在病床休息的郑克柔,郑克柔摸他的脑袋,说他乖,问他喜不喜欢妹妹。
  郑克柔满满地母爱之情一点也没打动自己的大儿子。
  谁会喜欢才第一次见的人?
  不喜欢还能把妹妹塞回去变没吗?或者送给别人?
  但是他撒谎说:“喜欢。”
  所以即便以后的许献尔从只会吃喝拉撒地哇哇哭和哇哇笑到变成会走,会跑,会跳的小女孩。
  即便他其实内心里抵触着这个和他分享郑克柔注意力的敌人。
  他表面上依旧会去牵许献尔的手,抱许献尔,在郑克柔的鼓励下去亲许献尔肉粽子似的脸蛋。甚至不嫌弃许献尔咬过的大饼。
  从许献尔身上练出来的炉火纯青的演技让他熟练的在所有人面前都戴上乖乖面具。
  遇到祝惟寅的时候,许宵也戴好了和蔼可亲的面具。想要给第一次见面的室友留下一个好印象。
  结果祝惟寅这人比他还会装。微笑着,语调温和地说:“同学,你坐的是我的床。”
  许宵的面具裂开一丝缝。
  祝惟寅善解人意地指了指桌子上贴着的隐蔽的姓名卡。
  “如果你喜欢这边,我也可以——”
  “不不不喜欢。”
  许宵连忙从上铺爬下来。
  而祝惟寅甚至不用动手收拾,进来一个阿姨,手脚伶俐地把整个寝室都打扫了一遍,甚至包括许宵这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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