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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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总见温向烛追孟岳跑,还以为他爱惨了孟岳,这几天孟岳不在,看了他和季求柘的相处,才知道,真正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他和季求柘这样地生理性喜欢,忍不住要和对方贴贴。
  严汀雨想起这几天在寝室温向烛路过他身边时,身上浓重的,不属于他信息素的酸甜果味,心中了然。
  所以,温向烛真正喜欢的人,是季求柘吧?
  那么问题就来了。
  他不喜欢孟岳,之前为什么表现出一副爱他爱得要死的舔狗样呢?
  这个问题,暂时没有答案。
  第二天,季求柘起了大早,去操场跑完步后带了三份早餐回寝室。
  无论在哪个世界,大一都是要上早八的。
  他回寝室的时候,离上课时间还剩十五分钟,严汀雨已经在收拾背包准备出门。
  当季求柘把其中一份早饭递给他的时候,他明显愣了一瞬。
  不是,原来昨晚他说的,给他带早饭的话都是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都是一个寝室的,带个早餐而已。”季求柘仿佛会读心术,一下读懂了严汀雨的想法,冲他眨眨眼,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
  严汀雨可耻地红了下脸。
  当然,不是因为觉得爱情来了,而是单纯不好意思。
  他从小家贫,还是个孤儿。
  小时候没少受到莫须有的排挤,这导致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性格孤僻,交不到朋友。
  后来,在考上心仪的大学后,他想着人生已经迎来了新的启航,他必须做出改变,才试着打开自己,变得外向些。
  在大学,他也能和班上的同学们聊几句,就是关系一般,只有孟岳不一样,总是借机会要他帮忙带早饭,还有趁机躲他动手动脚,好在他每次都给了钱,不然严汀雨还真不乐意。
  像别人帮他带早饭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
  “谢谢。”严汀雨接过,有些感动。
  他不会矫情地拒绝,毕竟是对方的一片心意,而且从季求柘的穿着就能看出来,他完全不差钱,这种时候,反而接受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快上课了,我就先走了,你快叫温向烛起床吧,一会儿该迟到了。”
  “嗯,我会的。”季求柘点点头。
  严汀雨提着早餐,迈着轻快的步伐去教室了。
  不光爱情,友情也能滋养一个人,今天一整天,严汀雨都容光焕发。
  同样容光焕发的,还有温向烛。
  当然,他维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好几天了。
  温向烛和季求柘不在同一个专业,因此,他上课时通常都是一个人。
  由于他是学校里出了名脾气差,不好惹的小少爷,班里人基本不敢往他跟前凑。
  但教室就这么大,所有人都能注意到他这几天如沐春风般的好心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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