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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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既然能让孩子成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玩耍,那自然是因为……两家的封地是相邻的。
  青梅竹马家想吞并旁边这片地,扩张自家的产业,也是有其现实因素的。
  发现了阴谋和算计自家的人,女主通过种种手段反击了回去,解决了家族的危机,然后回到美国。
  在此时,女主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丈夫的好感,开始回应男主的关怀。
  但男主不知道女主家的危机已经解决,还以为女主是为了求他帮助自家而做这些事,开始失望。
  然后经历了一系列误会、伤害、解除误会的剧情,两个人终于互通心意,包饺子结局。
  说是短篇,其实这篇写下来并翻译成英文后,也有一万字左右。
  杨金穗也不确定是否需要删改,准备等给大伯看了之后再考虑后续修改事宜。
  除了这个爱情故事以外,杨金穗还写了两篇。
  一篇是侦探探案故事,不过,此时正是阿加莎的全盛时期,还有正在火热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杨金穗对这篇的信心不是很足。
  特别的一点是,这个主角是一只灵魂投生到狗身上的女孩。之所以用一只这个量词,是因为她现在真的是一只狗。
  原本杨金穗想写猫来着,因为她更觉得猫的体型更加灵巧,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做什么神经的事情都很正常。
  但她后来想了想,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爱狗的,
  另一篇是……吸血鬼。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
  主流形象是这样的:尖耳、长爪、枯瘦、毛发浓密、脸色死灰、无影子、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器。
  这和后世的,在阳光照射下,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
  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不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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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
  另外,准备搞个抽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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