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的人生2(快穿) 第2213节(1 / 4)
任何手艺人,都是越老越吃香。四钱银子不乱花,可以养家糊口,曹芬芳想着自己终于要熬出头,等到儿子娶妻生子,她就在家里洗衣做饭,帮衬着儿子儿媳。
结果,廖大志不知道何时与隔壁的寡妇看对了眼,曹芬芳得知此事,险些没气晕过去,她当即就着手给儿子相看。
廖家只剩母子三人,有一个五间房带着厨房茅房的院落,最重要的是,廖大志自己有养家糊口的手艺。他想要相看,愿意的姑娘还挺多。
结果,人家姑娘一到,对面的年轻小寡妇跑上门来送点心,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她和廖大志很亲密,当场就把人家姑娘羞走了。
曹芬芳当时恨不得扑上去捂住那寡妇的嘴,相看不成,两家大吵一架。曹芬芳也学乖了,带着儿子出去想看。
结果,人家阴魂不散,还追到了酒楼里。
婚事又不成了!
“姐,你怎么在这儿蹲着?赶紧的,人到了!”
楚云梨被叫醒,心知此时是曹芬芳发现小寡妇故意害儿子相看不成功后,到酒楼相看的那一回。
她起身,那个叫乔红秀的寡妇应该很快就要到了,不过,即便她不来,今儿这婚事也不能成。
出来叫楚云梨的人是曹芬芳特意寻的媒人,是廖大志他爹的一个远房表妹张氏。
两人回到雅间,里面已经多了五个人,今日相看的李姑娘和她爹娘,还有她弟弟。
江南府自古以来都是鱼米之乡,住在此处的人只要勤快,那就没有饿肚子的,家里壮劳力多点,买点绸缎来穿,也不是买不起。
比如今儿的曹芬芳就穿了一身暗绿色的绸缎,衣裳只有七成新,算是她柜子里最拿得出手的衣衫了。
边上的廖大志穿一身杏色长衫,不过他肌肤比较黑,这一身穿出来,没有半分斯文气……这杏色是料子的本色,没有染过,价钱要便宜许多。
相比起母子俩身上穿的绸缎,李家人看着就朴素许多,除了李家那儿子,几人都是一身布衣。
李小宝的紫色绸缎衣裳做得太合身,他往那儿一坐,肚子上像是带了几个肥肉圈圈。
张氏笑吟吟告了罪,拉着那位李姑娘的手笑着道:“来,这是你廖家大娘。”
姑娘叫李小苗,据说是十五岁,可看着要比身量一般的楚云梨还要矮一个头,个子瘦小,肌肤蜡黄,看着像是没吃饱饭。
上辈子曹芬芳一见到李小苗和其家人,心里就打了退堂鼓,儿子有手艺,家里有房子,也算有几分挑剔的余地。她倒不是说想娶一个家境多好的儿媳妇,只是希望对方不要拖儿子后腿。
可看到李家人一脸菜色,但李小苗的弟弟还能长成胖子,都不用再多问,就知道这一家子偏疼儿子。
儿子能传宗接代,要留在身边伺候家中长辈,多偏疼几分,曹芬芳能够理解。但是女儿也是十月怀胎拼了命生下来的,生女儿可不是为了做丫鬟伺候儿子的。
楚云梨笑了笑:“这要是在街上看见,那都不像是一家人,这……长得可真圆润。”
姐弟俩区别这般大,李家夫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李母微微仰着下巴,笑道:“我这儿子随了他舅舅,骨架大,看着就能干。老话不是说嘛,儿子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干活也好看。”
楚云梨扬眉。
张氏大概懂了表嫂的意思,往深了说,表嫂当面这般说话,明显是没看上李家。不过,来都来了,这耽误大半天,还是要尽力撮合,万一成了呢?
“小苗很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抓,听说能扛一百多斤呢。”
说着,还扯了扯楚云梨都袖子。
言下之意,别看人家儿子怎么养的,只要姑娘够能干,娶回家来能替自己分担就行。
李小苗被夸得低下头去,不甚白皙的脸上都染上了一抹烟霞。 ↑返回顶部↑
结果,廖大志不知道何时与隔壁的寡妇看对了眼,曹芬芳得知此事,险些没气晕过去,她当即就着手给儿子相看。
廖家只剩母子三人,有一个五间房带着厨房茅房的院落,最重要的是,廖大志自己有养家糊口的手艺。他想要相看,愿意的姑娘还挺多。
结果,人家姑娘一到,对面的年轻小寡妇跑上门来送点心,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她和廖大志很亲密,当场就把人家姑娘羞走了。
曹芬芳当时恨不得扑上去捂住那寡妇的嘴,相看不成,两家大吵一架。曹芬芳也学乖了,带着儿子出去想看。
结果,人家阴魂不散,还追到了酒楼里。
婚事又不成了!
“姐,你怎么在这儿蹲着?赶紧的,人到了!”
楚云梨被叫醒,心知此时是曹芬芳发现小寡妇故意害儿子相看不成功后,到酒楼相看的那一回。
她起身,那个叫乔红秀的寡妇应该很快就要到了,不过,即便她不来,今儿这婚事也不能成。
出来叫楚云梨的人是曹芬芳特意寻的媒人,是廖大志他爹的一个远房表妹张氏。
两人回到雅间,里面已经多了五个人,今日相看的李姑娘和她爹娘,还有她弟弟。
江南府自古以来都是鱼米之乡,住在此处的人只要勤快,那就没有饿肚子的,家里壮劳力多点,买点绸缎来穿,也不是买不起。
比如今儿的曹芬芳就穿了一身暗绿色的绸缎,衣裳只有七成新,算是她柜子里最拿得出手的衣衫了。
边上的廖大志穿一身杏色长衫,不过他肌肤比较黑,这一身穿出来,没有半分斯文气……这杏色是料子的本色,没有染过,价钱要便宜许多。
相比起母子俩身上穿的绸缎,李家人看着就朴素许多,除了李家那儿子,几人都是一身布衣。
李小宝的紫色绸缎衣裳做得太合身,他往那儿一坐,肚子上像是带了几个肥肉圈圈。
张氏笑吟吟告了罪,拉着那位李姑娘的手笑着道:“来,这是你廖家大娘。”
姑娘叫李小苗,据说是十五岁,可看着要比身量一般的楚云梨还要矮一个头,个子瘦小,肌肤蜡黄,看着像是没吃饱饭。
上辈子曹芬芳一见到李小苗和其家人,心里就打了退堂鼓,儿子有手艺,家里有房子,也算有几分挑剔的余地。她倒不是说想娶一个家境多好的儿媳妇,只是希望对方不要拖儿子后腿。
可看到李家人一脸菜色,但李小苗的弟弟还能长成胖子,都不用再多问,就知道这一家子偏疼儿子。
儿子能传宗接代,要留在身边伺候家中长辈,多偏疼几分,曹芬芳能够理解。但是女儿也是十月怀胎拼了命生下来的,生女儿可不是为了做丫鬟伺候儿子的。
楚云梨笑了笑:“这要是在街上看见,那都不像是一家人,这……长得可真圆润。”
姐弟俩区别这般大,李家夫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李母微微仰着下巴,笑道:“我这儿子随了他舅舅,骨架大,看着就能干。老话不是说嘛,儿子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干活也好看。”
楚云梨扬眉。
张氏大概懂了表嫂的意思,往深了说,表嫂当面这般说话,明显是没看上李家。不过,来都来了,这耽误大半天,还是要尽力撮合,万一成了呢?
“小苗很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抓,听说能扛一百多斤呢。”
说着,还扯了扯楚云梨都袖子。
言下之意,别看人家儿子怎么养的,只要姑娘够能干,娶回家来能替自己分担就行。
李小苗被夸得低下头去,不甚白皙的脸上都染上了一抹烟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