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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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代号就是没有叫全名有震慑力,但是r一时间竟然没想起来安德原名叫什么,整个吵架思路全盘卡住。安德不用猜都知道这家伙到底怎么了,他立刻抓住破绽攻守易型,“你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到底是你过分还是我过分?谁说露米娜是猪了,露米娜的体脂率正常,这是肌肉!她很健康!”
  “还不是因为你刚刚告诉我名字?”
  “我跟你第一次见面时可一次就记住你名字了。”
  “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你那破名不是名字吗?”
  安德把r气下线了。
  随后他才想起来他还有事情想要找r确认,但是现在怎么敲他都没了反应,坐在床边发了五分钟的呆,觉得自己简直傻了。
  那……
  再睡一会?
  还没等他想好到底要干什么,昨晚半梦半醒间的记忆终于复苏。布鲁斯身边那孩子的脸真的十分眼熟,此刻安德终于想了起来。
  “……”
  他无声地蹲下,抱头。
  那不是隔壁邻居吗?!
  德雷克工业在哥谭也算得上有名有姓的大企业,各种各样的交际晚宴上安德其实不止一次的见过他家的小少爷。昨晚他困成那样脑子已经基本不转了,现在才想起来布鲁斯带回来的人就是隔壁的提姆·德雷克。
  你把人家捡回来干什么?人家父母双全,肯定不会让他当罗宾啊!
  此刻安德还没想到,在这次的捡孩子事件中,实际受害者其实是他被跟踪被偷拍的侄子;他也不会想到,这个有着侦探天赋的聪明的少年只用一张照片就能将他暗害到被蝙蝠侠追打半个哥谭。
  现在他只是蹲在地上用力挠头,思考要怎么赔罪才能让莫名其妙被抢了孩子的德雷克夫妇消气。
  他没考虑过阻止布鲁斯的选项。
  毕竟他是蝙蝠侠,蝙蝠侠的选择都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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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是的安德一开始想养露米娜是因为潜意识想起了死去的r。
  但是他连r都不记得,所以在露米娜第一次扑到他怀里时,露米娜就只是露米娜了。
  第64章 一定要罗宾吗?
  安德:“……”
  他正盯着一张照片发呆, 并思考f**k提姆是不是天生克他。
  那个时候他多大?九岁?十岁?这个年纪为什么敢晚上带着个相机在哥谭乱窜,不认识的怪人打架他为什么也敢拍一张留念?
  更离谱的是,拍完两年了被偷拍的双方都没有察觉。
  机械鸟大战猫头鹰,哈。
  哈!
  蝙蝠侠出道那年安德曾经有段时间一直在哥谭忙碌着削弱猫头鹰法庭的势力, 争取别让新手村蝙蝠侠直接撞上哥谭隐藏boss。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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