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荒田回过去 第41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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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对当地市场经济的了解,她还是小心的劝说着。
  杨小乐摇了摇头:“没事,一会我办好手续以后,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拿下他。行了,先去办手续。”
  因为前面离警署没多远了。
  黄秋静一千一平方的房子他都买得起,这个商铺才1800,怎么可能不要。
  “哦!”
  听到这话,黄秋静点了点,重新发动了车子。
  走在路上黄秋静看了一眼后视镜,开口说道:“杨先生,如果这么快就开始的话,那一会我们要去律师楼签一个委托协议。和一份雇佣协议。”
  杨小乐点了点头。
  这是之前谈好的。
  对方如果要帮他买东西之类的,自己不在场的话,需要一个委托协议。
  杨小乐暂时只准备给她一个买的权限。
  可别自己不在了,把房子给卖了跑国外去了,上哪找去。
  这个比较麻烦,还需要到银行开户,钱放在银行账户里,这样对方才能用在协议范围内合法使用这个钱。
  当然了,没有绝对的合同。
  如果对方通过高价把自己的钱吞了,那就没办法的事情了。
  虽然这种事情的概率很低。
  车子很快就来到了警署这边,开始办理身份证。
  有黄秋静的帮忙,加上让她塞了点钞能力,一个多小时以后,证件就到手了。
  同时居留证也被收了上去。
  好在现在没联网,而且身份证也是硬纸片做的,方便了很多。
  这也算是港岛为了吸引内地有钱人过来,稍微开的一个方便之门而已,如果正常手续,那得要一个月的时间。
  杨小乐拿着证件看了一眼,还是和居留证一样,只有名字和住址是汉字,其他的全都是英文版本的。
  手续办好了,两个人其他事情也没干。
  去恒生银行开了个户头,拿到了一张存折只是在里面存了二十万的港币。
  就这还被升级为了银行的贵宾客户。
  然后就是去隔壁律师楼那边签协议去了。
  这附近也汇聚了港岛一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也是黄秋静推荐的,说她一个学姐在那里面实习,做律师助理。
  来到一栋二十层左右的大厦,两人直接坐电梯上了十二楼。
  杨小乐也在好奇的打量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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