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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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莳也轻哼一声,浅浅的血线自脖颈溢出。
  “你再动的话,血流的更多。” 黑衣人捏着刀柄的手一紧,刀刃在崔莳也脖颈上摩挲了两下,“你爱吃,酥酪还是蜜饵?有种花果的甜味。”
  “像玫瑰露。”她笑了一下。
  黑衣人的刀移开了他脖颈,向下移了寸许,抵住崔莳也的尾椎骨,一霎那,晚香玉的馥郁香味扑鼻而来。
  王絮在看,崔莳也镇定了神色。
  “你就是南王谋杀案的凶手?”
  崔莳也的声音虽然有些颤抖,但却坚韧有力。
  “你恨周煜,恨南王,可我和她,清清白白两个人。”
  黑衣人骤然一剑刺来,崔莳也睁大眼眸。
  然而,那剑却仅仅插进他手心捏着的枝干,硬生生将那西府海棠挑了起来。
  “清清白白?”黑衣人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玩味,“要是南王还在世,她可是南王府的新妇。”
  崔莳也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就这一句话落下,上端的王絮消失了。
  脚步声猝然一顿,踩地的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王絮毫不犹豫转身走了,她没说话,却给出了答案。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难怪她说得罪了周煜,难怪她身上的红衣这般奢贵,若是南王没死,她就与周煜成婚了。
  如今她这般尽心尽力的调查这一案,只是为了周煜……
  难怪周煜揶揄道,他亦有个心上人。二人之间,横亘着亲人的生离死别,无缘相守。
  王絮为周煜一直身着嫁衣,而周煜那般高傲的性子,竟还愿意追来这里,却不见她。
  崔莳也失神地去看那剑。
  脖颈处像是经由冰水洗濯伤口,泛起一片细密的痛。
  剑上断裂的枝干,切口处渗出了点点汁液。
  黑衣人挟起剑,苦恼一样撑着下颌,盯着花枝:“我读书时曾见过它。读的是这样一句——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
  “夫子问我,怎么看待西府海棠。”
  “我说,我不喜欢西府海棠,生在官府,有个好命,可无论是味道,还是颜色,都太淡。”
  “那时候阴雨绵绵,一个毛头小子,偏生要教育我,说我性子太冲,迟早要吃大亏。”
  “你可听过,孟光荆钗,未输中馈?”
  “安于贫困、相互敬爱、同甘共苦。如此,便可以与夫君举案齐眉,夫妻同进同出。”
  “你猜我怎么着?”
  女人松了挟持他的手,直了剑身,仔细地端详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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