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之主 第12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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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是多高?先说清楚!”李伴峰又是一脚,还踢在裆部。
  小胡子感觉那东西碎了,颤抖着声音道:“我马上就有层次了。”
  原来还没上层次。
  “道门呢?”李伴峰又是一脚。
  小胡子这次觉得不是太疼。
  他感觉那东西已经没了。
  “我是耕修……”
  “耕修不好好种地,还出来抢劫!”李伴峰又踹了一脚,小胡子一翻白眼,跪在了地上。
  李伴峰把小胡子的匕首夺了下来,面带笑容,看向了旁边那位看热闹的大哥。
  “这位大哥,你有钱么?”李伴峰很热情的打了招呼。
  大哥没敢回话,撒腿就跑。
  跑什么呀,蓝杨村不都是这么打招呼么?
  李伴峰拎着小胡子进了一条深巷,确系四下无人,他把小胡子送进了随身居。
  “娘子,用膳了!”
  小胡子哀嚎一声,想要逃跑。
  李伴峰拿起手杖,敲断了小胡子的腿,把他交给了唱机。
  蒸汽缭绕,唱机吃完了魂魄,在唱片上摩挲着唱针。
  这是刷牙么?
  李伴峰问道:“娘子,今日菜品如何?”
  嗤嗤~
  娘子赞叹一声:“鲜甜清爽,回味无穷,就是不太够吃呀~”
  不够吃,是必然的,李伴峰已经习惯了。
  趁着铜莲花拾掇尸体,李伴峰看了看小胡子的遗物。
  虽说做起了拦路抢劫的行当,但其实这个人挺有钱的。
  钱夹子里有现钞八百多,还有六个大洋钱。
  这六个大洋就是三千多块,有这么多钱,没必要出来抢劫,他可以找一份工作,甚至能做个小买卖。
  小胡子那把匕首不怎么样,李伴峰当垃圾扔了。
  但他那把手杖相当不错,李伴峰拿着手杖挥了挥,想起了一件事。
  他每次拿起鸡毛掸子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个文明绅士。
  现在仔细想一想,也许应该拿的不是鸡毛掸子,而是这种手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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