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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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这种拐卖偷出来的,都会卖去另外的府县。
  而且都是卖为奴隶,让其成为奴籍。
  这样的话,后面就算是亲人找来,也要赔付买人的钱,还有吃穿、住宿的钱才能把人带走。
  加起来可不是小数目,基本上不会有人被赎回去,只能就这么认了。
  但凌月比较特殊,他就在原地没有离开。
  而且也不会入奴籍。
  正是因为这点,从一开始屠海就没考虑过把人买回来。
  还是沈回和他说,一定要弄来卖身契,他才逼着赵宝财演那一场戏。
  “这是卖身契。”屠海掏出卖身契,脸上神色却不见轻松。
  “若赵家不报官,直接去县衙消除掉你弟弟的籍契。到时候你可以手里的卖身契,给他新立籍契。”
  屠海强调道:“如果赵家选择宁愿每年按着孩子年龄,多交一个人头税,也要报官找孩子。那官府找人时,千万别躲藏。”
  只要躲藏,一定时间内找不到,就会认定被拐卖。
  介时凌月的信息就会通报各州府,在哪都上不了籍契。
  流民什么都不能做,凌月会像个不见天日的老鼠,活在阴影之中。
  想要见光,就只能回赵家。
  屠海见沈回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只顾着盯凌星的情况,像是怕对方情绪不稳出什么事一样。
  他只好用折扇点一下卖身契,继续对凌星解释,“沈回要我拿它回来,是怕遇到后一种情况,以防万一。”
  “赵家一旦报官,你最好第一时间让官府的人找到凌月。到时候,可以拿着卖身契对立公堂。正常情况下,不会判你赢。想要赢,就看你能不能让县令站在你这边。”
  “而这卖身契,不是你能赢的筹码。它是你能让县令让你赢后,给县令将人判给你的借口。”
  不然就算是县令,也不能凭白越过律法,把人判给凌星。
  因为有原身记忆,凌星知道这张卖身契有多重要。
  没有它的话,他甚至没办法有一线希望,让凌月彻底回来他身边。
  凌月只能永远在赵家。
  做赵家的孩子。
  要是赵家对凌月好就算了,可孩子一身伤,他都不敢碰一下,那简直就是虎狼窝!
  凌星收好卖身契,对屠海拱手行礼。
  “多谢八爷。”
  又转头看沈回,心绪受情绪影响有些乱的凌星,没能注意到沈回慌张躲避的视线。
  “二郎,谢……”
  “一家人不必言谢,这个方法管不管用,还要看我们能拿出什么东西,让县令愿意帮我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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