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章 意外的杀人案(求订阅收藏推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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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娘和你拼了!”胡菊芳也不甘示弱,与程继先扭打在一起。“哇……”这时,坐在门边才4岁的二狗吓得顿时哭了起来。
  女人虽然有力,也不是男人的对手,很快,胡菊芳就被程继先按在地上,嘴里叫嚣道,“说,烧不烧,不烧老子掐死你!”说着,手上开始用力。
  就在这时,胡菊芳8岁的大儿子手里拿出一把柴刀从门外走了进来,见到母亲被一个大汉压在身下,本就很冒火,再一听到对方竟然要掐死自己的母亲,立即挥起柴刀就向程继先的脖子砍去,一边砍还一边大叫,“叫你欺负我妈,叫你欺负我妈!”
  第一刀程继先只感觉到脖子一痛,顿时就松开了胡菊芳,而他的脖子也因此抬起了一点,可就在这时,第二刀落了下来,正好砍在胫动脉的关键之处,程继先顿时感觉到身上力气不继,大脑一片茫然,然后就人事不醒了。
  “杀人啦——”胡菊芳也是气得有些头昏,她爬起来后只看到程继先的脖子只往外冒血,而没有注意到两步外正站着一个8岁的孩子,手里拿着一把血淋淋的柴刀。
  胡菊芳这一叫,就引来了村里的邻居,大家一看,哎呀,不得了哪,这可是费仁强费书记的表弟,乡中药材厂的厂长,怎么会死在胡菊芳的家里呢,而这时,胡菊芳则坐在自家的院坝里发神,程继先死了,怎么办,怎么办?
  至于那个杀人的大狗,把柴刀顺手扔在屋角后,拉着二狗就去找他爸爸了。因为他在回来的路上,碰到他的爸爸,知道去村里的代销店了。
  乡派出所警察很快就来到现场,在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后,认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经过简单的问讯,警察把杀人凶手锁定在胡菊芳身上,也立即对胡菊芳戴上了手铐。至于那把带血的柴刀,警察自然作为证据也带走了。
  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的警察只能控制第一现场,至于具体的审讯、侦破,得由县局刑警大队或者所谓的重案组来操办。
  死了人,自然是刑事案件。当派出所打电话到县局报案时,已经是晚上9点,县局值班警察在讯问了现场已经取证完毕,作案凶器、杀人悬疑犯都已经控制住后,值班人员表示,明天上午,县刑警队将派警察前来接管案件。
  星期一早晨,卢江县警察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廖斌带着三名刑事警察于上午8点30就到了凤山,在听取派出所汇报后,当即对胡菊芳进行了审讯,可是,胡菊芳一口咬定她没有杀人,审讯的警察说胡菊芳狡辩,人证、物证俱在,还不承认。当胡菊芳看到那把带血的柴刀后,她突然回忆起昨晚的情形,一个8岁大的孩子拿着柴刀不停地挥舞。
  “是我,是我杀的人,我认罪?”胡菊芳
  “为什么要杀人?你们以前,不是一个厂的吗?”rs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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