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屠帅,刀祖(上)(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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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人,本就是比较沉重的路,而现在,这路,似乎更加沉重。
  如果在地上,也许不会有人感觉到重量的可怕。但要是在天上呢?
  一个纸鹤,仅仅是纸鹤,现在,居然载着三个人。
  三个大活人。
  这是狂刀薛可可的纸鹤,便是不简单的纸鹤吧。
  况且,他们也没有太多时间考虑其他交通工具。
  这是狂刀薛可可的纸鹤,到底是多么不简单,这得落实一下。
  所以,现在他们在向南方楚国而去,可想的,却是南蛮。
  天下五圣人,最久千年,最晚也有两百载。而他们的实力,早已不能完全记载在历史中,就算是有,也没几个能确认真假。
  所以,野史就只能是野史。
  不过,这不是有冯夺吗?
  他爹是布冯,他更是善谋略,这种人,说他不知道一些细节,任谁也不信。
  此刻,楚京一和叶青璇就看着他。
  而后,不知道是因为坐“飞机”久了,还是有些累了,冯夺叹了一口气。
  这个故事也许还是野史,但从冯夺嘴中说不来,姑且还能正确一些:
  距今两百年前,天下诸侯国雄起,各国滋养的军队数不胜数。楚国,地处南方,且版图巨大,无论士兵还是粮草,那都是一些小国无法比拟的。
  所以,当时的楚国做了和现在的赵国差不多的事情。
  南征。
  向北与晋国为敌,实属不易。但南方的蛮夷,还是好打一些。
  可蛮夷很多没什么文化,与野人差不多。没多久,楚国才发现他们惹了不该惹的野人。
  这样,从南征变成了南守,局势略显尴尬。
  但正如之前说的一样,楚国地大物博,根本不在乎这些反抗或者侵略。
  纠集一些士兵,把他们打回去就行。
  其中,有个士兵很突出。
  与其说是士兵,倒不如说是读书人。
  他叫左锋,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
  可后来任谁也不敢小看这个文人,他在一将军麾下做了谋士。
  领兵之术神乎其神。
  以少胜多,一开始叫做出奇。
  后来是基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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